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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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酒管理法
第 三 章 菸酒之衛生管理
( 106年12月27日)
第 26 條
酒之衛生,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。
酒盛裝容器之衛生,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衛生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