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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  ( 108年03月28日)
第 9 條
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違規菸酒案件,其獎勵金應由檢舉人聯名具領。同一案件有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,其獎勵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;如無法分別先後時,平均分給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