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|
AI搜尋
|
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
第 一 章 總則
( 112年05月26日)
第 2 條
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,指經營受託辦理進、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業務之營利事業。
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員工,包括報關業負責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