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  第 一 章 總則 ( 112年05月26日)
第 2 條
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,指經營受託辦理進、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業務之營利事業。

本辦法所稱之報關業員工,包括報關業負責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