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|
AI搜尋
|
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
第 四 章 安全
( 111年10月14日)
第 22 條
經營通關網路業者,對其傳輸、交換或處理之資料,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,負責保密與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