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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  第 一 章 總則 ( 111年12月30日)
第 4 條
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輸入供銷售之貨物,應依貿易法、貨品輸入管理辦法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