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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據法   第 二 章 匯票 第 八 節 參加付款 ( 76年06月29日)
第 84 條
參加付款人,對於承兌人、被參加付款人及其前手,取得執票人之權利。但不得以背書更為轉讓。

被參加付款人之後手,因參加付款而免除債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