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保險法  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定義及分類 ( 111年11月30日)
第 6 條
本法所稱保險業,指依本法組織登記,以經營保險為業之機構。

本法所稱外國保險業,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,並經主管機關許可,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保險為業之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