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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  第 二 章 直接承保業務 第 九 節 人身保險業基於業務屬性所提存之其他準備金 ( 112年12月29日)
第 30 條
人身保險業對所持有之國外投資資產,應於其他負債項下提存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。

前項準備金累積限額、提存與沖減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,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