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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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
第 二 章 設立許可或特許 第 二 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
( 101年07月11日)
第 14 條
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章程其內容除應符合公司法之規定外,並應記載左列事項:
一、關於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條、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二項、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之事項。
二、本規則第三十二條所定之事項。
三、會計之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