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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(93.10.30 訂定)   第 三 章 基金之種類 第 一 節 通則 ( 110年12月28日)
第 23 條
基金之種類如下:
一、股票型基金。
二、債券型基金。
三、平衡型基金及多重資產型基金。
四、指數型基金。
五、指數股票型基金。
六、組合型基金。
七、保本型基金。
八、貨幣市場基金。
九、其他經本會核准發行之基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