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   第 一 章 總則 ( 109年10月26日)
第 9 條
期貨顧問事業經營業務,應由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執行業務;登記合格之業務員執行業務,應佩帶工作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