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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獎勵補助辦法  ( 104年12月23日)
第 2 條
本辦法所稱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(以下簡稱學校),指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、專科學校、技術學院、科技大學及一般大學校院。

學校於境外設立之分校、分部,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