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   第 二 章 超額教師介聘 ( 109年06月28日)
第 7 條
學校應於本部規定期間內,檢具超額教師介聘名冊,報本部辦理超額教師介聘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