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  第 二 章 組織 ( 108年01月04日)
第 13 條
特定體育團體專項委員會之組織簡則及委員名單,應經理事會會議通過,報本部備查;組織簡則修正及委員名單變動時,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