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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  第 四 章 會員權利及義務 ( 108年01月04日)
第 28 條
個人會員(代表)及團體會員代表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但章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
前項權利,每一個人會員(代表)及團體會員代表為一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