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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   第 三 章 主管機關監督事項 ( 111年10月20日)
第 15 條
各級主管機關得就本辦法規定事項派員至飛行場域查核,並得要求飛行運動業提供相關文件、資料;飛行運動業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