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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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
( 112年10月03日)
第 5 條
中途學校教學之實施方式區分如下:
一、一般教學:比照普通學校分上、下學期制;必要時得調整之。
二、假期教學:於夜間、假日及寒暑假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