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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  第 四 章 登錄之變更、展延、廢止與撤銷 ( 111年01月18日)
第 18 條
主管機關為確保登錄內容與載具實際狀態一致,得就載具登錄內容特定項目實施複驗、抽驗或赴登錄人或載具所在場所實地查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