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|
AI搜尋
|
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
第 三 章 矯正學校之實施 第 二 節 教學實施
( 112年01月13日)
第 56 條
矯正學校應儘量運用社會資源,舉辦各類教化活動,以增進學生學習機會,提昇輔導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