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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  第 二 章 職掌 ( 95年06月12日)
第 14 條
資訊室置室主任一人,分二科辦事,其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第一科:資訊系統之研究、協調、規劃、推動、維護、分析、設計、測試建置、教育訓練,系統文件製作、資訊系統績效調整及管理,中文環境、字型、字碼之規劃管理及其他與資訊管理有關事項。
二、第二科:電腦系統主機、週邊、網路等設備之規劃、建置、租購、運轉操作、維護及安全管理,電腦機房設施之管理及維護,電腦系統、資料之備存與回復及其他有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