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|
AI搜尋
|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
第 二 章 職掌
( 89年06月07日)
第 8 條
第四課置課長一人,其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度量衡業務之推行及管理事項。
二、度量衡器之檢定及校正實施等事項。
三、度量衡器糾紛案件之調查處理事項。
四、本課主管度量衡業務法規、作業程序、施檢規範、訓練、檢校技術及方法之研究改進、蒐集與建議事項。
五、檢校設備之籌劃與管理維護事項。
六、本課主管度量衡業務之疑義、查詢事項。
七、本課主管之工作計畫、報告、表報、文稿之撰擬、收發登記事項。
八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