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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 ( 111年12月13日)
第 4 條
本基金之用途如下:
一、推廣貿易基金支出。
二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支出。
三、石油基金支出。
四、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出。
五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出。
六、管理及總務支出。
七、其他有關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