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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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辦事細則
( 112年10月16日)
第 5 條
本分署設下列科、室:
一、技發科。
二、水源科。
三、河海科。
四、排水科。
五、試驗科。
六、秘書室。
七、人事室。
八、政風室。
九、主計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