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   第 二 章 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之現地調查及評估 ( 113年01月09日)
第 6 條
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應進行之現地調查項目及內容如下:
一、區域調查:地形、地層分布、地質構造及周邊交通地理狀態。
二、細部調查:
(一)地質遺跡形態、特徵及現存分布狀態。
(二)土地開發之基地使用配置與地質遺跡位置關係。
(三)地質特性:岩層位態、岩石性質、產狀及相關地質構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