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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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
第 四 章 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
( 112年01月30日)
第 30 條
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依每戶實際居住人口數,以每桶二十公斤為計算基準,補助每戶桶裝瓦斯年平均使用量如下:
一、一人:四桶。
二、二人:八桶。
三、三人:十一桶。
四、四人:十三桶。
五、五人:十五桶。
六、六人:十六桶。
七、七人:十七桶。
八、八人:十八桶。
九、九人以上:十九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