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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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
第 五 章 特殊場所 第 三 節之二 存在爆炸性氣體之 0 區、1 區及 2 區
( 110年03月17日)
第 318-41 條
0 區、1 區及 2 區之導線、匯流排、端子或元件等無絕緣暴露組件,其運轉電壓應為三十伏特以下。若為潮濕場所,其運轉電壓應為十五伏特以下。
前項暴露組件,應使用適合於該場所之 ia、ib 或 nA 等技術加以保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