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著作權法   第 三 章 著作人及著作權 第 四 節 著作財產權 第 一 款 著作財產權之種類 ( 111年06月15日)
第 28-1 條
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專有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,散布其著作之權利。

表演人就其經重製於錄音著作之表演,專有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