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海堤管理辦法   第 一 章 總則 ( 112年12月20日)
第 3 條
海堤種類規定如下:
一、一般性海堤:用於維護國土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海堤。
二、事業性海堤:用於保護其特定目的事業之海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