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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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
第 二 章 取水及貯水設施
( 92年12月03日)
第 19 條
水壩位置應就不同地點調查研究比較,選取符合下列事項之地點:
一、以最經濟之水壩獲得所需要之貯水量。
二、壩址及水庫地質良好。
三、水庫興建成本低。
四、集水區大與水土保持及水源涵養良好。
五、築造用材料容易取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