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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臺灣製鹽總廠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  第 六 章 撫卹金 ( 105年05月23日)
第 35 條
遺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喪失其撫卹金領受權:
一、褫奪公權終身者。
二、犯有內亂、外患罪經判決確定者。
三、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