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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  第 三 章 財務報告 ( 108年01月31日)
第 13 條
收支餘絀表(格式如附件二)包括下列各項:
一、收入。
二、支出。
三、所得稅費用。
四、本期餘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