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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處務規程  ( 112年09月12日)
第 11 條
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施政計畫研擬、管制、考核及協調。
二、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工作之推動。
三、印信典守及文書、檔案之管理。
四、議事、出納、財務、營繕、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。
五、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、研擬、執行及管考。
六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之管理。
七、本所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之處理。
八、不屬其他各組、室、中心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