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 | AI搜尋 |
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事細則   第 三 章 分層負責 ( 89年04月11日)
第 23 條
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,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,各組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補請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