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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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
( 92年03月28日)
第 5 條
營建課掌理下列事項:
一、新建工程施工管理及驗收事項。
二、新建工程預算書擬訂、發包(含維護工程)、施工管理及驗收事項。
三、港工作業許可證分派查驗事項。
四、新建工程採購契約規定有關工地現場環境污染防制督導事項。
五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