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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  第 二 章 職掌 ( 93年05月20日)
第 14 條
會計室設三科,分別掌理下列事項:
一、年度預算編製事項。
二、預算分配及執行事項。
三、收支審核及記帳憑證編製事項。
四、採購及出租業務監辦事項。
五、補助款保留事項。
六、會計報告編製及辦理上級暨審計機關查核事項。
七、記帳憑證、會計簿籍及會計檔案管理事項。
八、公務統計、調查統計、應用統計分析及統計刊物編製事項。
九、主計人員管理事項。
十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