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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辦事細則   第 二 章 職掌 ( 93年05月20日)
第 7 條
工務組設規劃、設計、工事三科,分別掌理下列事項:
一、發展計畫中之工程、設施規劃之擬訂事項。
二、各種港灣、土木、建築工程新建及更新之設計、審查、建照執照之取得事項。
三、工程發包、施工督導、考核、驗收、決算之處理事項。
四、工程圖檔建立及管理事項。
五、工程計術諮詢事項。
六、工程預算之擬訂及執行事項。
七、其他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