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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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路修建養護規則
第 二 章 鐵路修建 第 一 節 路線線形
( 112年03月31日)
第 10 條
在軌距一千零六十七公厘之鐵路正線上,直線與曲線間除道岔外,應以介曲線連接之,介曲線長度與曲線超高度,曲率及正矢一致,並不得小於超高度之四百倍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