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|
AI搜尋
|
鐵路運送規則
第 一 章 總則
( 112年03月10日)
第 5 條
旅客或物品運送契約,因鐵路機構承諾運送而成立。
前項所定承諾運送,包括鐵路機構接受訂票、交付車票或開立相關憑單等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