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|
AI搜尋
|
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
第 四 章 養護
( 57年09月03日)
第 16 條
專用側線如遇天災事變須特別整修或更換設備時,其所需費用概由申請人負擔。
前項費用,於該項工程動工前繳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