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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  第 二 章 標誌 第 五 節 輔助標誌 ( 112年02月23日)
第 134 條
安全方向導引標誌「輔2」,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,並引導行駛安全方向。視需要設於易肇事之彎道路段或丁字路口。

本標誌為黃底黑色圖案,箭頭圖案方向得隨實際路況而調整。

本標誌設於彎道路段時,不得少於三面。雙向設置時,路面應劃設分向限制線或增設反光路面標記。其設置圖例如左:<div class="text-pre">設於彎道路段者<br />設於丁字路口者<br />設於直角彎道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