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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  第 三 章 經營許可 第 二 節 競價 ( 106年07月26日)
第 27 條
競價程序結束後,各競價標的之得標價為得標者之報價。

競價程序結束後,由主管機關公告得標者名單、得標標的、得標價及底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