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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播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  第 三 章 經營許可 第 三 節 抽籤 ( 106年07月26日)
第 30 條
依本章第一節規定完成審查程序後,社區性廣播事業之許可依第四條規定採先審查後抽籤方式辦理者,其抽籤作業,由主管機關辦理之。

抽籤作業程序、日期、地點,由主管機關公告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