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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  第 三 章 審驗方式 第 一 節 一般性審驗 ( 109年07月02日)
第 10 條
網路維運管理之審查或測試項目如下:
一、網路狀態監控。
二、通信紀錄。
三、帳務處理。
四、用戶資料儲存。
五、施工及維護日誌。
六、網路障礙申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