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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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檢查規則
第 五 章 臨時檢查
( 109年03月10日)
第 50 條
為修理或改裝而將主輔機、鍋爐、絕緣體或其他裝具移出時,應利用其移出機會對通常不易接近或隱蔽部分之結構,特別注意予以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