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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  第 二 章 危險品包裝 ( 109年06月04日)
第 15 條
甲板上裝載、甲板上覆蓋裝載或甲板上室內裝載左列危險品時,應採用防水性之容器及包裝:
一、毒性物質。
二、易燃固體及遇水或空氣能變成危險之物質。
三、氧化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