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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航規則   第 三 章 目視飛航規則 ( 110年03月25日)
第 56 條
除第六十四條規定外,目視飛航之航空器,於下列情況時不得在 B 類、C類、D類空域及 E 類地表空域內起飛或降落,或進入前述空域:
一、機場雲幕高低於一千五百呎。
二、地面能見度低於五公里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