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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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航規則
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依據及定義
( 110年03月25日)
第 6 條
機長於飛航前應熟悉與此次飛航有關全部可獲得之資料。
飛離機場附近及所有儀器飛航之飛航前準備,應包括詳細研究可獲得之現行天氣報告及預報,並考慮無法按計劃實施飛航時所需之油量及備用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