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|
AI搜尋
|
人體研究法
第 二 章 研究計畫之審查
( 108年01月02日)
第 11 條
審查會應獨立審查。
研究機構應確保審查會之審查不受所屬研究機構、研究主持人、委託人之不當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