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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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
( 111年09月23日)
第 12 條
醫院應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,使所屬人員明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、責任範圍、作業程序及應遵守之相關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