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法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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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藥及固有成方製劑管理辦法
第 一 章 總則
( 99年08月05日)
第 5 條
本辦法所稱固有成方係指我國固有醫藥習慣使用,具有療效之中藥處方,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選定公佈者而言。依固有成方調製(劑)成之丸散、膏、丹稱為固有成方製劑。